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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To Be FAMOUS》
  作者:shallow7
  费驰是个天才吉他手,也是个追名逐利的混蛋,还是个狂妄自大的直男癌。
  他带着几个自己瞧不上的傻X队友勇闯乐坛,要让FAMOUS乐队一路成名。
  林森就是他的傻X队友之一,一个嗓音炸裂却性格温吞的死Gay(费驰原话),一个不爱摇滚的摇滚乐队主唱。
  费驰是乐队独裁者,主唱林森是他的重点P/U/A对象。
  林森脾气怎么这么好?林森今天离队了吗?!
  这是一支走商业化路线的年轻乐队,所有角色纯属虚构,没有原型,请勿对号入座。


第1章 FAMOUS乐队成立记
  签约星光娱乐的这一天,费驰志得意满,仿佛看到摇滚名人堂的城堡大门已经向自己敞开,面前是一池波光潋滟的湖水,自己只需要扬帆起航,即可到达成名的彼岸。
  费驰这么得意不是没有理由的。
  他是个音乐学院科班出身的吉他手,是知名乐队迷宫主音吉他朱雅的师弟,比她低一届。论琴技,费驰敢说自己跟朱雅不相上下,但朱雅不是个创作型乐手,迷宫写歌全靠主唱江焱,而他费驰,是个全能乐手,能弹能写,简直就是华语摇滚界一颗冉冉升起的Slash——
  对了,费驰的偶像就是Slash,他立志要成为Slash那样的吉他手,拥有不逊于乐队主唱的巨星光环。
  虽然暂时还没写出什么大热金曲来,但费驰暗戳戳分析了迷宫乐队的很多歌曲,认为自己将来一定能写出比江焱更好的作品。因为迷宫是玩另类的,而自己擅长布鲁斯,打算朝硬摇滚方向发展,这不比迷宫的摇滚血统纯正多了!(一些原教旨主义privilege)
  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把迷宫当假想敌呢?还不是因为,费驰在网上被人diss过,嘲笑他太想红,不像他师姐朱雅那么低调。
  低调是什么美好品德吗?费驰不觉得。
  还有网友在评论区酸他:功利心太强,小心步文崇飞和高景的后尘。
  呵,文崇飞,高景。
  他们也算摇滚?
  曾经被粉丝吹捧为国内顶流乐队的跃迁指南已经解散了,主唱文崇飞迅速flop,重金发了个人专辑也没砸出什么水花。而高景更是查无此人,有小道消息说他出国戒毒去了。
  倒是溜的挺快,再晚一步可能就逃不出朝阳群众的正义之绳了。
  费驰瞧不上跃迁指南,就那种偶像乐队,骗骗小姑娘还行,根本不是摇滚。
  当然了,也感谢跃迁指南的解散,给费驰腾出了位子,星光娱乐需要尽快推出一支新的乐队来挽回跃迁解散而造成的损失,把原本给跃迁准备的资源都放到新乐队上。
  费驰,就是那个天选接班人。他将带领自己的新乐队,在星光娱乐的助攻下走向成名的康庄大道。
  其实,费驰觉得以自己的能力,根本不需要乐队,如果放在吉他音乐的黄金时代,自己完全可以以吉他手身份solo出道,毕竟自己还没正式出道,已经靠在网上发视频成了音乐区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吉他手网红。
  问题是,那还不够红。
  他想要在主流乐坛成名,想要登上巅峰,想要受万人追捧。
  自诩为全能乐手的他,只有一个小小的、微不足道的缺点,就是五音不全。
  他声音不难听,就是因为声带肌肉问题唱不了歌,费驰觉得这都怪自己其他方面太完美了,老天爷为了公平起见才给自己安上了这么一个不影响大局的小瑕疵。
  没关系,自己又不是主唱,不需要开口唱歌。
  只要乐队是自己的,自己是乐队的核心,那自己还是有机会成为巨星。
  他不觉得功利心太重有什么不好,毕竟长了这么一张不逊于文崇飞的帅脸,不当明星才是暴殄天物呢。
  对,说的就是那个从来不上综艺的江焱。呵呵,装什么清高。
  乐队成员还没凑齐,费驰就先给自己的乐队起好了名字——FAMOUS。
  就是这么直接,把野心写在脸上,明晃晃地昭告天下——我要成名!
  公司很看好费驰,给了他很大的权限,允许他亲自参与挑选自己的乐队成员。星光娱乐有大公司光环,又有乐队商业化成功案例,费驰以为,报名前来面试的牛逼乐手和好嗓子会一抓一大把,任凭自己挑选,没想到,面了一轮又一轮,他的火气却越来越大——这特么都什么货色?!
  来面试的人大致可以分为四类:
  第一类,长的还行,可以靠大公司的高超造型水平包装成帅哥,但业务能力非常普通,甚至有的根本过不了及格线,唯一的优点就是成名欲望够强。然而,不谈实力的功利心就是个奢侈品包装袋,任它再精美,一泡水就烂了。费驰是想要找好看的没错,但拒绝纯花瓶。
  第二类,业务水平还行,但长相不过关。费驰不歧视丑人,但他拒绝丑人加入自己的乐队。虽然FAMOUS已经有自己这么一个业务水平拔尖的大帅哥了,但还不够,他要让FAMOUS在一众实力派乐队中脱颖而出,因此,乐队成员除了有实力,还要有颜值。
  这类人选唯一被费驰放在“待定”一栏里的,是个叫王晓光的鼓手。这人鼓打的还不错,相貌平平,遇上个优秀造型师,也许能倒饬成氛围型型男。可这人费驰有所耳闻,他是个酒鬼,嗜酒如命,圈内人管他叫“老酒”。
  呵,确实,喝完酒第二天肿的像个猪头,叫一声老舅也算是便宜他了。费驰对他很没有好感。
  第三类,资源咖。对,说的就是那个叫梁宇赫的骚包。他爸是老牌知名影帝梁声,梁宇赫遗传了影帝的好皮囊,头顶星二代光环长大,长成了一个干啥啥不行、空有一张骚包脸的花花公子。这货是星光娱乐老板直接带到费驰面前来的,妥妥的关系户,资源咖。费驰问他会什么乐器,他回答:“听说你吉他弹的好,那也能教我弹贝斯吧?”
  费驰:“你现在什么水平?”
  梁二代:“家里有五把贝斯了。”
  费驰:“然后呢?”
  梁二代:“如果有需要,可以再买第六把。”
  费驰:“我问你弹的怎么样!”
  梁二代:“啊?哦。这不是打算找你学嘛。”
  费驰:“所以你还没入门?”
  梁二代勾勾嘴角,绽放开一个不知廉耻的骚包笑容。
  费驰当场气到冒烟。
  第四类,颜值过关,业务水平过关,但加入乐队的动机不纯。
  有比费驰还狂妄自大、明确表示要当乐队核心的;有狮子大开口、要求主唱分成比其他乐手高的;有根本不爱摇滚、加入乐队只为跟自己前男友决一死战的。
  前两个触了费驰的逆鳞,直接免谈。最后一个……费驰也很想让他滚,但这人嗓子是真的好,音域极广、音色自带法兹效果、张力十足,完美适配费驰的乐队风格。
  可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不热爱摇滚,这说出去不是个笑话么?
  更何况,这还是个费驰最反感的恋爱脑!还是个死GAY!
  这人不肯说自己前男友是谁,反正就是乐坛一个明星,也是唱歌的,混的还不错,所以恋爱脑也要出道,也要成名,要比前男友红,气死他。
  这个叫林森的男生长的白白净净,斯斯文文,作为乐队Frontman应该是颜值过关的,可费驰就是看他不顺眼。
  但凡能找到第二个嗓音跟他不相上下的,哪怕长的稍微差一点,费驰也不会选他。
  可是,没有了,面试了这么多主唱,林森的嗓音条件得天独厚,得到了公司上下的一致好评。
  够了够了,真的够了,费驰觉得有三个固定队友就够自己头疼的了,节奏吉他和键盘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,他放弃了,录音和演出需要时再找兼职乐手合作吧。
  FAMOUS(中文名:费莫斯)乐队成立的那一天,是费驰非常闹心的一天。
  这支乐队,跟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。
  不爱摇滚的恋爱脑主唱,不会弹贝斯的星二代骚包贝斯手,成员首次见面就迟到、还满嘴大蒜味的宿醉鼓手。
  三个队友没一个他能看上的。
  费驰很绝望。
  在经纪人郎哥的鼓励下,他决定勇敢面对残酷现实——天才总是要历经一番挫折才能成功,而这些自己看不上的队友就是自己成功路上的虾兵蟹将。
  虽然开局不利,但FAMOUS必须成名。
  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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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shallow7:
  一个新的乐队文,隔壁迷宫乐队可能会偶尔来客串。
  两支乐队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气质,FAMOUS要勇闯主流乐坛,迷宫坚持跟娱乐圈划清界限。都是认真搞事业,没有好坏之分,只是选择不同,祝他们都成功
  ——
  本章BGM:Keane - Spiralling
  “你想当个赢家吗?你想当个偶像吗??你想要出名吗?”
  ——
  网易云歌单:「To Be Famous」BGM
  (搜“to be famous”应该可以搜到)
  每章一首BGM,序号一一对应,持续更新~


第2章 天才费驰的烦恼
  FAMOUS乐队成立三个月,费驰觉得,自己为这支傻X乐队操碎了心。
  他理想中的乐队是大家以他为核心共同创作,很多乐队都这样,一起排练过程中产生灵感,有了创作动机、有了一段Riff或一段副歌旋律,大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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